天津落户方式:天津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
办理对象
核心成员是指在科技研发、技术攻关过程中掌握关键技术,或在产品制造、生产过程中掌握先进工艺或技能,或在企业管理、市场拓展、产品营销等方面能力突出,并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团队成员。
申请条件
申请落户的核心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一般应全职在津工作;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三)获有《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推荐函》;
核心成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团队带头人推荐,可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来推荐
2、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核准
3、申请人提交申请
天津落户方式:户口在高校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时间
每年于6月、12月两批次集中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取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汇总信息,填写《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并盖章确认;
3.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原户口页和《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
4.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打印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天津落户方式:户口在原籍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时间
每年于6月、12月两批次集中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取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汇总信息,填写《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并盖章确认;
3.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向所在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
4.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打印《准予迁入证明》,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5.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将《准予迁入证明》交给高校。高校将《准予迁入证明》及《注意事项及回迁材料清单》分发至学生;
6.学生按照《注意事项及回迁材料清单》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列材料交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汇总材料及《“海河英才”天津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报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
7.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打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