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缴纳社保而丢了落户资格;
6.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公司有集体户口;
2、能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或委托相关机构;3、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4、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上。
1、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2、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3、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4、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1、公司在上海注册;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2、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请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含)以上;3、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4、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1倍社保基数,缴纳6个月option1海归博士
option2海归硕士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排名前500研究生国外正规院校本科+硕士(排名均不做要求)
option3海归学士
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学习时间2年以上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option4进修访学
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满1年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满1年
1.5倍社保基数,缴纳12个月
option5其他情况(其他不符合option2和3,但在国外正规院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人员。)
国外排名500以后的高校本科(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排名500以后的高校硕士
1、回国即可直接落户
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经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2、回国工作半年可直接落户(无社保基数要求)
高新人才(紧急专业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上海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紧急紧缺专业的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上来创业的归国留学生人员。
1、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2、浦江人才计划:最高50万元资助金;
3、浦东创业: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在国(境)外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以下留学人员:
1、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2、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3、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1、国外本科学历,40周岁及以下
2、国外硕士学历,45周岁及以下
3、国外博士学历,50周岁及以下
1、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2、国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毕业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申办时,社保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3、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
5、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1、创业可拿1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2、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3、年龄在45周岁以下;4、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1、享受深圳生活补贴,本科元、硕士元、博士元;
2、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按等级资助30-500万元;纳入“孔雀计划”可享受80-150万元的奖励补贴;
4、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5、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
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