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的公告》,我局决定取消开具《惠州市留学人员资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我局决定取消开具《惠州市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改为留学回国人员备案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惠州户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惠州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45周岁(含)以下。

  

三、办理程序

  

办事人员持身份证原件、所获留学国家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惠就业创业证明材料(非惠州户籍人员提供)到惠州市人社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开具《留学回国人员备案登记卡》。

  

四、其他事项

  

1、即日起《关于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0〕151号)文件废止,有关规定按照本文执行。

  

2、发文之日前申请的材料,仍按惠市人社函〔2020〕151号规定执行,正常开具《惠州市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中外合作办学高校毕业生参照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