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商投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支持外资企业引进人才和研发创新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共五十七条,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附则共五章内容,旨在为深圳市建设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推进深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20年1月1日,《中

深圳《外商投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支持外资企业引进人才和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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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共五十七条,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附则共五章内容,旨在为深圳市建设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推进深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与《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生效施行,深圳结合特区实际,在《外商投资法》与《实施条例》的规定基础上,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做好与《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衔接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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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立法拟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对促进地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外资项目,制定费用减免、用地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投资便利化政策,依法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优惠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外资企业引进人才和研发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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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引进方面,一是建立外籍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清单,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二是为海外人才停留居留、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三是简化外籍人才来本市就业的手续,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永久居留便利。

  与此同时,深圳将加大对外资企业研发创新方面的支持,鼓励跨国公司与深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加强自主研发;并明确规定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开放共享。

  专家表示,出台《条例》对于优化深圳营商环境有着诸多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制度是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最根本的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在于使得营商环境法治化。出台《条例》,将为深圳建设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有助于营商环境具备持久竞争力。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在稳定行动者预期及影响其行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效用。出台《条例》,是深圳外商投资政策转向高质量制度供给为主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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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曲建在接受深圳卫视&客户端记者的采访时谈到,《条例》的出台,让整个深圳为科技创新领域引入外资,让更多的国际人才进入深圳,从事科技创新的研发工作铺平了道路,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创造了法律的环境。

  深圳卫视&客户端记者:沈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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