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花都人才引进入户住房补贴申报指南(硕士可领3万)

2022年广州市花都区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住房补贴总额为10万元,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总额万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万3万元。2022年7月11日-2022年9月30日(集中开放申请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

2022广州花都人才引进入户住房补贴申报指南(硕士可领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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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花都区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住房补贴总额为10万元,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总额万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万3万元。

  

  

2022年7月11日-2022年9月30日(集中开放申请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一)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

  

1、住房补贴总额10万元;

  

2、分三次发放,首次核拨2万元、第二次核拨3万元、第三次核拨5万元;

  

3、首次申请应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境外人才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满6个月证明)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1年后提出,第三次申请应在第二次申请1年后提出。首次申请应在引进之日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总额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3万元;

  

2、新引进入户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首次核拨2万元、第二次核拨3万元;硕士研究生首次核拨1万元、第二次核拨2万元;

  

3、首次申请应在入户后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1年后提出。首次申请应在引进之日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一)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

  

属于以下区内重点企业引进,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职务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

  

①上年度纳税(地方库)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②花都区年度重点项目中的产业建设项目和总部项目;

  

③区委、区政府明确支持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

  

④上年度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及信息化等行业重点企业100家;

  

⑤上年度综合金融业增加值和纳税情况,金融相关机构排名前30名企业。

  

(2)港澳地区优秀人才

  

区内企业引进的,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人才。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uacquarelliSymonds公司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提供任一排名均可。

  

(3)优秀外国专家:区内企业引进的,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外国高端人才。

  

(二)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区内企业引进入户花都区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一)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

  

(1)工作:申请人需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申请人为境外人才的,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满6个月证明。

  

(2)年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的申请人年龄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港澳地区优秀人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4周岁;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3)居住:申请人应在花都区范围内有长期合法住所,包括租房和购房两种方式。

  

(二)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1)工作:申请人需入户花都区,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2)年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3)居住:申请人应在花都区范围内有长期合法住所,包括租房和购房两种方式。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广佛入户/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如有广佛入户疑问或需要广佛入户服务,欢迎随时私信!

  

(一)新引进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住房补贴申报材料

  

1.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对象本人境内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经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境外人才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7.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需提供企业的组织架构图和高管任职文书(加盖单位公章);

  

8.外国专家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复印件;

  

9.港澳优秀人才需提供就读高校年度或申请年度所毕业院校的全球前200名的排名佐证材料。

  

(二)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

  

1.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对象本人境内银行卡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加个人页);

  

6.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经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7.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8.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或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境外学历学位需要经教育部认证的证明)。

  

如由近亲属代办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近亲属或单位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须载明委托双方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联系方式,签名和填写日期,并附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申请人本人签名,属于单位出具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提交

  

申报对象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方式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部门审核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要求的告知补齐补正材料;需入户本区后才能申请住房补贴的,由区公安部门负责核实申请人员是否在《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印发(即2020年3月16日)后入户本区。

  

(3)获准补贴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花都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发放的,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补贴。

  

(1)线上

  

申请人实名登录微信小程序“花都区政府”(操作步骤可参考附件3),进入“人才管家”板块,点击“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按照要求提交上传申报材料,线上申报无需邮寄材料。

  

材料上传时内容应清晰可辨,《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线上申报需委托办理的,由受委托人登录小程序,并在身份证件栏上传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件照片及授权委托书。

  

(2)线下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府前一路1号人社局1号楼1102室

  

咨询电话:020-(业务咨询)

  

020-(政策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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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保障方案》

  

相关附件: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参考).docx

  

附件3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线上申报说明.docx

  

附件4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5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事项材料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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