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秋季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推荐公告:岗位表下载|报名入口为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进一步引进高素质人才,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

2021秋季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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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进一步引进高素质人才,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同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岁以下(即1990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上传;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符合招聘条件中第7项三个条件的证明文件(因涉及资格审查,将影响是否入围,请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如省级三好学生优于院校级三好学生、获得多次奖学金优于获得一次奖学金);

  (6)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或个人其他获奖证明。

  (二)赴外宣讲

  考生报名期间开展赴外宣讲活动。定于2021年11月9日下午在中山大学(南校园)和11月10日下午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举行校园宣讲会,同步进行宣讲会直播。

  如受疫情调控等因素影响,宣讲地点、方式另有变动时,将另行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格审查、线上面谈及线上素质测试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要素为: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等。

  每个岗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不高于拟聘人数的8倍择优确定线上面谈人选,面谈后按不高于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线上素质测试人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谈、素质测试人员。考生需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内,参加线上面谈和线上素质测试。

  通过素质测试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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