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保中的养老和医疗如何转入深圳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

2020社保中的养老和医疗如何转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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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

  办理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办理时限

  1、我市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办理条件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办理材料

  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转出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以及有关文件

  医疗保险转入深圳后,合并的条件:

  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每月参保明细,从参保人在本市参保之月起向前推算,原参保地连续参保的缴费年限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只能按照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这三个月的时间其实就是给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的时间。

  一、申请条件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正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市;

  2、未办理退休手续。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深圳银行账户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由转出地提供)

  4、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现场填写)

  5、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要提供个人档案。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具体如下:

  第一步:进入转入办理入口,然后点立即办理,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再点医保转入,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第二步: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第三步: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立即)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第四步: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第五步:审批期,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第五步:办结期,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四、注意问题

  在外省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有余额,转入深圳后,个人账户余额应如何处理?

  1、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余额会直接进入其在深圳的个人帐户使用。

  2、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住院医疗或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深圳会给这部分参保人单独建立一个个人帐户,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会进入到该个人帐户,且可按综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使用个人帐户余额,其他待遇则仍按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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