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二胎 生育 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深圳市生育保险相关条例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一)女职工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

深圳 二胎 生育 保险

落户深圳咨询二维码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深圳市生育保险相关条例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一)女职工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1.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1.怀孕不满2个月15天;2.怀孕不满4个月30天;3.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三、其它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法》、《广州市实施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