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开始办理签注啦!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原标题:居住证开始办理签注啦!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功能中止!注!意!啦!1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我市首批发放的居住证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到期,已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办理签注,警方已开通网上、网下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理。警方提醒

居住证开始办理签注啦!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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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居住证开始办理签注啦!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功能中止!

  注!意!啦!

  1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我市首批发放的居住证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到期,已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办理签注,警方已开通网上、网下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理。警方提醒市民,请留意居住证期限,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

  自2016年12月1日

  我省开始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

  截至2017年11月27日

  全市共办理居住证

  138.5万余人

  占全省办证总数比例

  75.8%

  市民已领取居住证

  126万余张

  警方提醒

  首批发放居住证到期的

  仅有张!

  小伙伴们

  不要紧张!

  可安排好时间进行办理~~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实际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进行签注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居住证擦写,更新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擦写居住证无需更换,只是将新的签注日期和地址打印在卡体上。签注和擦写办理均不收费。

  为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居住证签注,我市警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网上网下多种便利途径供群众就近办理。

  除全市88个居住证受理点外,申请人可通过“i厦门”网站、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申请办理签注。签注通过后,申请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擦写业务。

  好消息!12月初,全市“e政务”便民服务站均可自助办理居住证擦写业务!方便您就近办理~~

  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咨询电话:059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居住证签注及擦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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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签注申请

  办理对象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途径

  (1)在“i厦门”网上签注申请

  (2)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

  (3)居住证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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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擦写办理

  办理条件

  接到签注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持居住证和签注成功截图证明,方可办理。

  办理途径

  (1)居住证受理点

  (2)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

  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地址

  全市居住证办理点

  

  附件

  1、应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

  2、提供持证人本人的居住证;

  3、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4、提供以下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办人关系、申办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居住在单位、学校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的出租房屋(需报备),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

  提醒:

  签注地址发生变化的,要提供新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来源:厦门公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编辑:小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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