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住证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一、联系电话具体办理请与重庆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联系。市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证咨询电话:警务督察电话:二、申请条件1、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

重庆居住证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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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联系电话

  具体办理请与重庆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联系。

  市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证咨询电话:

  警务督察电话:

  二、申请条件

  1、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4、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三、办理材料

  提交的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四、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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