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条件 1、被投靠人夫妻结婚登记时长及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如果是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则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符合深圳市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申请人可带着相关的资料,去往拟入户地方街道的计生部审核。审核过后相关相关的计生信息,会通过深圳市的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户口办理部门,不在需要提供纸质档材料。) 4、申请人若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①年龄在18周岁—20周岁,在大学或高中(含中职、中技)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且户口没有迁入高校的集体户; ②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无法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或组织的记录。 迁移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本; 3、结婚证; 一同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基础性材料: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特殊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