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户籍办理迁入操作指引 一、入户条件 1、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根据自身情形,选择办事指引 深圳市人民政府自2020年6月11日正式启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和入户“秒批”服务,按照以下情形选择办事指引: 1、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按下述办理。 办理。 3、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按下述办事指引办理。 三、办事指引 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47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已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各位小伙伴有需要的小伙伴都可以联系小曾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