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表示,在深圳又没房,入深户又有什么用?这里小编想说,这怕是不知道深户对孩子上学有多重要吧? 那么在深圳,户口对孩子上学有多重要呢? 在宝安、龙岗、龙华、光明、坪山这五个区,明显规定户籍比房产更重要。 宝安 ?深户先录取,非深户靠边站: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提供无房证明)>非深户+学区购房 ?先类别,后积分,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龙岗 ?学区户籍+租房可以很轻松积90分(提供无房证明),再加上一些项,对比今年的积分录取情况,可以选择很多学校了。 ?按照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分为深圳户籍学生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标准。累计不超过10分。 标蓝部分为确定数据▲ 龙华 ?深圳户口先录取,非深户口靠边站 ?大学区: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的方式进行,按积分高低录取; 非大学区: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 光明 ?深圳户口先录取,非深户口靠边站 ?先类型后积分: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 坪山 ?深圳户口先录取,非深户口靠边站 ?按照先类型后积分录取 其他区 虽然目前福田、南山、盐田和大鹏四区房产比户籍更重要,罗湖房产户籍并重,但是在学位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最佳入学积分组合自然是有房+深户。如果两者不能都满足的话,起码满足其一吧。比起几百万的房子,几千块的深户难道不是更容易些?这样孩子在深圳上学可以更有优势。 那么如何入深户呢?目前深圳有五种入户方式:积分入户、纯积分入户、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应届毕业生入户、随迁入户。 这里小编送上超全的攻略~ 超全入深户攻略 ↓↓↓ 一积分入户 即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社保是积分关键,最高累计可达到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 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9.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7.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申报”--“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二纯积分入户 纯积分入户不要求学历!是深圳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了一条新的入户渠道。今年申请的指标有个,但是每年申请时间是有限定的,今年申请时间是6月25日至9月30日(明年应该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如果想要通过此方式申请,可以先看看或收藏此份攻略。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条件 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 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三、守法条件 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且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1.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2.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三在职人才引进入户 即在职人才核准入户。 如果你不是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以选择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用人单位;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入户 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而且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个人申报方式入户实现办理零费用,学历信息审核网上完成,报到落户一起办,从网上申办到办理落户,全过程仅需一次跑动。 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方式 办理一共三种方式分别是个人申报、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报、公司申报,如果需要落户人才市场的,请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申报。 个人申办: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单位申办:有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PS: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由政府规定,切勿相信除此以外的机构!部分代理机构办理是只接受提前预约的,不接受现场申请,建议提前致电。 落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任一种落户方式并到相应的户籍办理点办理: 1.本人配偶家庭户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3.挂靠亲友家庭户 4.本人单位集体户 5.配偶单位集体户 6.代理机构集体户 7.选择我是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所需材料 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 5、就业报到证(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 五随迁入户 如果你不符合上述入户条件,深圳还有一个随迁入户政策。总结起来一句话就是“一人入户全家随迁”,配偶、子女、父母随迁指南往下看。 配偶随迁入户 办理条件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二、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五、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六、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随迁入户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二、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父母随迁入户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原来深户对孩子上学这么重要,还没办理深户的家长们,赶紧选择适合自己的一种方式入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