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深圳小产权房也可以落户了!这对于购买了小产权的朋友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此番“落户”是指你本来已是深户(含集体户),现在允许你迁户到你名下的小产权 但是非深圳户口变深户还是得走积分入户 1、落户与转户不是一回事;落户是你本来就是深圳户口,只是挂靠别人那,如集体代管户口,落户为了将挂靠户口申请为自己的家庭独立户口(转户是外省户口转深圳户口)别搞混了。 2、村委房、统建楼确实是可以落户了。购房合同上必须是你本人的名字。(有一些二手村委房或统建楼是用转让协议交易的,但合同没有更名的,这种情况是落不了户的) 关注深圳公安户政(你房子所属地的派出所)预约或网上预约也行 户口迁移办理地点: 1、户籍地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向分局人口科户政窗口申请; 2、户籍地属宝安、龙岗、龙华的,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3、户籍属光明、坪山、大鹏的,向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中心)申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六9:00-12:0014:00-16:00 所需资料如下: 1:挂靠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 3:律师见证; 4:孩子出生证; 5:结婚证; 6:户口卡; 7:近3个月水电费收据, 8: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一)对房屋产权的认定 1、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2、对村民购买土地后的自建房,由于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需收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 3、对购买其他类房产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收取购房合同和房款缴交票据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享有50%及以上产权,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为办理。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下产权,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在非本人房产立户对房屋产权的认定:在申请人亲友的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民警收取不动产二、权登记证复印件,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在公共租赁类房屋立户 1、申请人向市(区)政府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 2、单位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后转租给个人的公共租赁房屋: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单或租赁情况证明)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 迁入立户,应收取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二)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三、原判决材料 (五)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收取证明材料); (六)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七)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核验身份证(不收复印件),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八)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