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5号,附件一)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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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5号,附件一),《上海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郭兴明

  

副组长:胡国辉、周全、丁珏

  

成员:张田忠、楚海建、郭战胜、宋亦诚

  

秘书:宋丽芬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科学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除学习成绩外,也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受过学校留校察看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成绩优良,截至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0,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前三年),并考试合格。

  

4、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四、推免名额

  

根据教育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达的推免名额,上海大学2020年普通推免名额480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9名(全校),特殊学术专长生名额5名(全校),体育特长生名额3名(全校),退役复学本科生名额5名(全校)。分配至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的名额为普通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人数为4名。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学生可申请特殊学术特长生名额。

  

五、推免细则

  

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获奖或表现,形成综合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确定推免资格

  

在校学业成绩:以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GPA为基础,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GPA/4.0*100

  

在校表现左边加分右边成绩:按获得荣誉奖项等进行分类累计积分,总左边加分右边不超过⊥1110⊥。具体分类与计分如下:

  

1、参加有关社会活动获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者,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所做贡献被省级一类媒体做专题报道,影响范围较大,反映良好。+2分。(多个奖项,只计其中一项)

  

2、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特等奖:+8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多个奖项,只计其中一项)

  

3、参加省部级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多个奖项,只计其中一项)

  

4、参加上海大学力学竞赛获奖。特等奖:+3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与三等奖:+1分。其它校级学科竞赛获奖折半计分。(多个奖项,只计其中一项)

  

5、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每篇SCI论文+4分,非SCI论文+2分。会议论文不计。专利每项计+3分(须排名前三)。

  

6、参加省级或全国性运动会获奖者,参加省级或全国性文艺比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2分,二等奖与三等奖+1分。(多个奖项,只计其中一项)

  

7、所有团体赛获奖,参照个人奖项,折半计分。

  

8、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评审通过,主持人+2分,参加人+1分;省部级以上,结题评审通过,主持人+3分,参加人+1分(多个项目,只计一项,未结题减半计分)。

  

注:对于以名次来计的获奖,冠军等同于特等奖,亚军、季军等同于一等奖,4-8名的等同于二等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左边加分右边成绩

  

六、推免工作程序和进程

  

9月10日~9月12日

  

学生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另附成绩大表、获奖材料)交辅导员。申请材料必须在9月11日下午15:00前交辅导员处,过时作弃权处理。辅导员在9月12日上午9点前将全套推进材料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HE305b)。

  

9月13日~9月18日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依照推荐条件,提出拟公示的建议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和学院橱窗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9月19日~9月24日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9月25日起

  

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七、其他

  

1.申请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向学院团委报名(暂时报冯捷敏老师)。

  

2.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3.如有争议,学生应在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争议双方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2020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7.上海大学2020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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