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

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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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居住证申领和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附件1)。

  

(二)进沪就业通知单办理程序及申请材料

  

1、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须与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四联单)。

  

(2)高职高专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除上述条件外所学专业还须符合紧缺专业目录(附件1)。

  

2、申请办理《通知单》的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到就业中心审核:

  

(1)《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附件3)(填写前仔细阅读表格反面填表须知,表格须正反打印用人单位资料内须先盖公章

  

(2)《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学院推荐意见》(附件4)(学院推荐意见须辅导员签名确认并盖学院章)

  

(三)受理时间

  

市中心系统开通打印通知单权限起(时间待定,后另行通知)至2019年12月31日,8:00-16:3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受理地点

  

师生活动中心A104一站式服务大厅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窗口。

  

二、办理户籍申办材料审核

  

(一)户籍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毕业生须具备的条件详见《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附件2)

  

(二)须提交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的申办材料

  

1、《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附件5)

  

填写前仔细阅读表格反面填表须知,表格须正反打印。信息表内学习成绩评定一栏内本专科毕业生先到学院进行成绩评定并签字盖章,再到教务处盖章;毕业研究生先到学院进行成绩评定并签字盖章,再到研究生处盖章。

  

2、《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办户籍个人信息表学院推荐意见》(附件6)

  

学院推荐意见须辅导员签名确认并盖学院章,空表可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3、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须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至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

  

(2)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研究生毕业生;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4、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原件须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至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19年6月28日前补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5、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

  

到就业中心填写《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上下联)并进行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凭上联到就业中心领取公示证明并交由带教导师签字确认,毕业生须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公示证明交就业中心审核盖章。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6、在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由各学院负责创业工作辅导员签字认可的《创业情况报告》至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三)受理时间

  

上海市业务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每个工作日8:00-16:3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校内专利公示的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3日。

  

(四)校内受理地点

  

师生活动中心A104一站式服务大厅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窗口。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有意向申请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醒其向用人单位核实该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pdf

  

附件2、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pdf

  

附件3、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pdf

  

附件4: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学院推荐意见.pdf

  

附件5、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pdf

  

附件6: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办户籍个人信息表学院推荐意见.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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