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落户.pptx

2014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落户经验分享AndrewChen2011级中法班1.落户标准2.申办条件3.申请资料4.申办流程5.落户“社区公共户”材料清单1.落户标准(72分)标准分值类别项目分值1一、毕业生要素分硕士、研究生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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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落户经验分享AndrewChen2011级中法班1.落户标准2.申办条件3.申请资料4.申办流程5.落户“社区公共户”材料清单1.落户标准(72分)标准分值类别项目分值1一、毕业生要素分硕士、研究生242“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153学习成绩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4外语水平-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6二、用人单位要素分用人单位要素分-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7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8三、其它要素分上海市高校2总计72左边加分右边项目-毕业生要素分1.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2.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左边加分右边,最高不超过15分。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全国性比赛奖项:二等奖8全国性比赛奖项:三等奖6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二等奖3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三等奖13.科研创新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5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左边加分右边)5左边加分右边项目-用人单位要素分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2.承担重大项目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2.申办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3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备注:1.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4年4月1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1.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二)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备注: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3.申请材料-须由用人单位递交-1序申请材料办理人备注1(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毕业生(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2(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毕业生3(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校4(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申请材料-须由用人单位递交-2-续序申请材料办理人备注5(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学校6(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文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一级”以上,本专科理工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以上)学校7(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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