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1、问:上海市2018年启动选调生工作有何背景?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实践锻炼后,

2018年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1、问:上海市2018年启动选调生工作有何背景?

  

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实践锻炼后,充实到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岗位,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问:本次选调试点的范围有哪些?

  

答:2018年,上海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1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选调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以及纳入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共青团上海市委“选苗育苗工程”的上海市优秀大学生。

  

3、问:本次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选调职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选调生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4、问:应届毕业生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加本次选调?

  

答:选调对象为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关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问:本次选调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答:本次选调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岗位意向征求、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骤。

  

其中,资格审核由报考对象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问:考生如何进行网上选调生报名?

  

答:凡符合条件的15所高校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7年10月11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上海市2018年度选调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接受报名资格审核。选调生报名时可同时选择是否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8:00。

  

通过资格复核后的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8:00。

  

7、问:本次选调生笔试有何特点?

  

答:本次选调生笔试成绩实行一考多用。除报考选调生外,本次选调生考生的笔试成绩,还可作为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成绩。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可直接参加公务员职位报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具体职位面试分数线的,获得该职位面试资格(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考公告》)。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