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延长甚至取消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

据@中国新闻社官方微博3月5日晚间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孙洁与其他委员联名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取消部分地区落户和招聘中对应届生的硬性规定,促进有生育安排的女大学生就业。将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从当前的2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延长甚至取消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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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社官方微博3月5日晚间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孙洁与其他委员联名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取消部分地区落户和招聘中对应届生的硬性规定,促进有生育安排的女大学生就业。将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从当前的2年延长到5年甚至取消,打破当前“毕业-就业-结婚”的模式。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将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从当前的2年延长到5年甚至取消”消息发布之后迅速占据了微博热搜榜前列,阅读量截至6日中午12点已超5亿,@人民网@中国妇女报官微纷纷予以转载。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甚至取消的讨论近年来并不少见。在一些对人才需求旺盛的地区,已陆续推出政策应对变化。

  

例如,据广东媒体《南方日报》2019年消息,广东在2019年4月取消实行16年的大学生暂缓就业政策,正式实施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

  

2019年4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新闻通气会,明确4月8日起广东高校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即可“自动”于一定时间的择业期内,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政策。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为毕业5年内。

  

广东的这一“择业期”概念,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政策实施前已毕业且在两年内(博士研究生五年内)的毕业生也可享受择业期的各项优惠政策。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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