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

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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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本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统筹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为复试工作提供软硬件设备、人员以及场所保障。

  

三.复试形式、程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信息及软硬件准备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程序

  

1、复试前,各学科点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提前要求考生通过email等方式提交有关材料(可以要求考生按考生编号+姓名等规则命名,以便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4)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5)学科点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提交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材料要求由各学科点自行决定并负责通知。各学科点在复试前,核查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以学科点为单位成立一般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具体工作由学科点安排,差额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科点决定,一般为1:1.2左右。

  

4、复试后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

  

5、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三)复试内容

  

1、各学科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核。

  

2、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4、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等由学科点通知。

  

四.调剂工作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

  

2、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五.拟录取工作

  

复试后,按照考生初、复试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对拟录取者发放拟录取考生须知、调档通知、函调表,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需要签署合同书。具体方式及安排待通知。

  

六.其他

  

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请考生关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内容。

  

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3月

  

附:2021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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