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小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本学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学校相关安排,现将本次工作

【专业学位】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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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小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本学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学校相关安排,现将本次工作的基本流程通知如下。

  

(注:“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号“6”开头)下简称“单证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号“5”开头)下简称“双证生”;“单证生”与“双证生”下合称“申请人”)

  

一、工作流程

  

本次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主要有以下七个流程(可见附件流程简表)

  

(一)缴费(仅部分单证生)

  

即日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10级不需支付;11级和12级9000元)、体育硕士(8000元)、工程硕士(除软件工程;8000元)的学员至院系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我校财务处(两校区除周三下午外都可办理)缴纳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

  

学员也可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费用汇转到我校账号(请注明院系、姓名、学位类别和款项的用途(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款到后,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收款收据(由申请者本人或委托他人皆可办理;但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费后再行开具收据较繁琐,往往不能当场开具,因此建议现金缴费)。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账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银行账号:

  

财务处地址:中山北路校区财务处报销大厅(校内先锋路,原圆形心理实验楼一楼大厅);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

  

(二)登陆和个人信息维护

  

双证生与单证生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和“个人信息维护”阶段的操作不尽相同,双证生“预毕业信息确认”工作请按照本院系研究生秘书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开展;单证生学位申请系统登陆地址xwxt.yjsy.ecnu.edu.cn/dz,用户名、密码和操作注意事项详见本通知附件压缩包中系统操作说明。

  

(三)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双证生与单证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的操作有一定差别,详见《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网址链接:

  

(四)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和检测

  

1.装订论文

  

即日起,由各培养单位统计好人数后,至指定地点统一领取论文封皮。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论文封皮15张/人,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封皮领取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文印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17室。领取时间:9月21日至9月25日。申请人可在任意打印店打印、装订论文。

  

2.市盲审和校盲审

  

(1)市盲审

  

申请人登陆“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下简称“市盲审系统”参加上海市盲审(下简称“市盲审”)抽查;上学期及以前已登陆、抽中市盲审但未继续答辩程序者,本学期直接提交论文参加市盲审。

  

抽中市盲审者应提交1本盲审论文和一式二份“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压缩包;该表签章部分,一份需要签字盖章,另一份无需签字盖章),经院系统一交学位办送审。

  

(2)校盲审

  

院系管理员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对未抽中市盲审的申请人进行校盲审抽查。

  

必须参加校盲审(“强制校盲审”)的申请人包括:上学期及以前已登陆市盲审系统抽检未抽中且未答辩者、盲审评阅未通过者、复制比检测未通过者、已答辩但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者等。

  

抽中校盲审者应提交1本盲审论文和一式二份“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要求同“市盲审”)经院系统一交学位办送审,并由学位办将成绩录入本系统。根据本学期学校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抽中盲审的申请人应于10月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

  

(3)盲审成绩的反馈和认定

  

本次盲审工作的盲审期为33天。盲审成绩通过或逾期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盲审“异议”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下简称“细则”)和《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

  

3.评阅答辩申请

  

(1)申请人确定、提交

  

(2)院系维护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日期、答辩秘书信息

  

(3)院系确认评阅答辩申请

  

(4)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评阅答辩申请

  

(5)专业学位办审批评阅答辩申请

  

详见“实施办法”与附件系统操作说明。

  

4.评阅

  

详见“实施办法”与附件系统操作说明。

  

5.复制比检测

  

详见附件《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的通知》。

  

(五)学位论文答辩和证书照片采集

  

1.答辩材料

  

盲审、评阅成绩通过且录入至学位申请系统后,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1份,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答辩秘书至研究生院领取评阅答辩审批通过者的答辩公告(每两人1张),将答辩情况予以公告。

  

2.答辩和推荐优秀论文

  

申请人根据院系的安排参加答辩。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可申请学位;未通过者按照答辩决议执行。

  

答辩委员会可按照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和院系所制定的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向院系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学校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后。

  

3.答辩后提交论文

  

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向如下部门提交学位论文:院系资料室(1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仅需提供学位论文的中文封皮页(1页)和“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页(1页),共2页;两页中各项内容均需填写完整,签名处由责任人亲笔签名)。同时,经专业学位评定小组推荐为候选优秀学位论文的,还另需提交3本至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

  

4.证书照片采集

  

详见附件《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证书照片采集的通知》。

  

(六)学位申请和审批

  

1.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答辩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相关信息,下载并打印“学位信息表”1份和《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两份“学位申请书”线装后与1份“学位信息表”交研究生工作秘书。

  

2.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查学位

  

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答辩秘书应向会议提交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会议期间做好计票和会议记录;会后将表决结果录入至学位申请系统中,并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下列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两套,其中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盲审意见书(若有)、评阅意见书2份,单证生另含单位推荐意见1页;并按照答辩材料、答辩决议、盲审意见书、评阅意见书(单位推荐意见)的顺序夹放在学位申请书的第一页内;另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成绩单1份、答辩决议1页(单证生另含单位推荐意见1页)。

  

提交时,每人两套学位材料放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列成捆;双证生和单证生的材料请分开提交。

  

(2)学位信息表1份(按学号顺序排列单独成捆,无需与学位材料夹放在一起);

  

(3)小组拟授予名单(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4)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压缩包);

  

(5)小组会议记录(见附件压缩包);

  

以上材料(3)、(4)和(5)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会后填写表决结果,审核并按照要求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学位材料供学位审批。

  

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学位申请,公告审批结果,制作并寄发学位证书、授予决定等学位档案材料。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10月8日,申请人登陆硕士学位申请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完成上海市盲检抽查,院系和研究生院完成校盲审抽查,抽中盲审的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审。从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至提交论文到学位办,涉及导师、院系、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和研究生院多个部门,请申请人妥善安排时间。

  

2.11月27日前各学位评定小组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答辩截止时间和学位评定小组会议召开时间由各院系和小组制定)。

  

3.12月11日前,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各项材料。

  

4.12月中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批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先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若仍有疑问,请先咨询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1、个人信息维护:双证生联系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邵老师,,;单证生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李倩,,

  

2.双证生公共数据库课程审核、学位申请系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李坤,,,。

  

3.其他工作:研究生院学位办李倩,。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通知为工作通知,主要说明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材料等;“细则”和“实施办法”请见通知后链接,学位申请系统操作说明等详见本通知附件包。

  

请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和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做好上述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及申请人。

  

研究生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1.《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3.上海市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4.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含格式样张):

  

  

5.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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