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上海落户、购房有什么新规定?

自12月1日起全国各地针对落户、购房等问题开始实施新的规定。上海也针对这几项问题宣布了新的规定,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放宽人才落户范围按之前规定,在上海,只有在重点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并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核举戚手心业务骨干才被允许落户上海。而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新规定

12月份,上海落户、购房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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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起全国各地针对落户、购房等问题开始实施新的规定。上海也针对这几项问题宣布了新的规定,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放宽人才落户范围

  

按之前规定,在上海,只有在重点机构具有本科学历并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核举戚手心业务骨干才被允许落户上海。而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新规定,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并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各专业人才将也有资格在上海申办常住户口。其针对人才的落户范围更大,特别加强了面向高能技术人才,市场创新创业人才的申办渠道,以此有效地解决了对应行业人才缺失的问题。

  

加强对发布虚假房源、房价行为的处罚

  

根据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的仔谈《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机构应保证其发布在网站,各类房源平台等渠道上的房源信息与门店,官网的信息一致,且需要标有明确的标识房源核验编号的左边二维码右边,以确保市民通过扫描左边二维码右边可以获取到真实有效的信息,保证市民购房的安全及公正。同时上海加大了对发布虚假房源、房价行为的管制及处罚。

  

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自2020年12月1日起,上海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加价水费相应停征。对以往欠缴、未缴的超计划加价水费收入,由原执收单位按《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此方案的推行旨在加强人们对节约用水观念的重视。

  

这些新规定刚开始正嫌实施,具体效果还有待观察,相信这些规定的完善与改进可以促进上海户口,房屋等问题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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