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补贴)申报的通知_重复

各单位:根据《打造最优人才生态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三十三条意见》(临市委【2017】70号、《临海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临人才领【2018】5号)、《临海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临人才领【2019】9号)、《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

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补贴)申报的通知_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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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打造最优人才生态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三十三条意见》(临市委【2017】70号、《临海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临人才领【2018】5号)、《临海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临人才领【2019】9号)、《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生活津贴(补贴)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生活津贴

  

1.对新引进或新评定(2017年9月14日之后,2020年7月25日之前的人才)的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人才分类详见附件1)每人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35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特殊生活津贴。

  

2.津贴享受时间自人才认定发文之日起计算,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人才层次晋升到更高一档的,从晋升认定之日起再享受相应人才层次的3年津贴,须扣除晋升前已发放的津贴。

  

(二)生活(租房)补贴

  

1.对新引进、新认定(2020年7月25日后新获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按顶尖100万元、领军50万元、高端40万元、特优25万元、高级10万元发放生活(租房)补贴;柔性来台的高端以上人才,根据全职对象补贴标准减半享受。

  

2.生活(租房)补贴分5年发放,从人才认定的当月起算(创业人才根据其首次绩效评估通过当月起算),最长不超过5年。期间不足一年的,根据其实际在岗时间按月折算。生活(租房)补贴与房票补贴不同时享受,自人才领取房票凭证当月起,不再享受生活(租房)补贴。

  

  

  

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人才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生活津贴:①《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请表》(见附件2);②人才称号认定文件复印件;③人才在岗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④社保明细或完税明细;⑤身份证复印件;⑥市民卡(2)生活(租房)补贴:①《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②人才称号认定文件复印件;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④社保明细或完税明细;⑤身份证复印件;⑥市民卡(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人才类别及生活津贴(补贴)享受情况。(三)公示。审核后的生活津贴(补贴)发放名单在临海人社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上公示。(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请符合生活津贴(补贴)奖励的人才所在单位于2022年8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18楼1810室)申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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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2: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请表

  

附件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请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供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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