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汇总

《脉脉数据研究院:中国职场流动趋势年度报告2021》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对海归人才的吸引力明显高于其他城市。那么留学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这些一线城市落户呢?一、北京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出国留学

北上广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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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数据研究院:中国职场流动趋势年度报告2021》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对海归人才的吸引力明显高于其他城市。那么留学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这些一线城市落户呢?

  

  

一、北京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以上官方信息来源:

  

二、上海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注释: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2)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

  

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二)落户申办条件:

  

1.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2.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3.根据政策,缴纳相应社保并满足规定时长。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以上官方信息来源:官方信息来自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广州

  

留学生落户条件:

  

1.适用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在以下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1)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2)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3)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2.申报条件

  

1)入户年龄要求:

  

-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社保要求:

  

-具有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内(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

  

-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由受理部门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

  

*以上官方信息来源:广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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