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积分细则

第1篇:上海居住积分细则导语:居住是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以下是小编整理上海居住积分细则,以供参考。第一章

上海居住*积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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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海居住*积分细则

  

导语:居住*是*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以下是小编整理上海居住*积分细则,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积分制度)

  

《居住*》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持有人(以下简称“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积分管理工作。各区(县)*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减分指标和

  

第2篇:珠海居住*积分细则

  

珠海居住*积分细则是怎么样的?各位需要看珠海居住*积分入户的朋友们,我们看看下面吧!

  

项目

  

内容

  

分值

  

实施说明

  

居住年限

  

/房产年限

  

《广东省居住*》

  

10分/年

  

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含暂住*),以*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八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

  

1.在本区居住年限、房产年限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2.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

  

3.近八年内无居住年限积分的,不予计算积分总值。

  

《房地产权*》

  

《房地产权*》(父母所持本区完全产权的住宅)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登记日期为准,有效期限截止到当年8月31日(须同时持有在本区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

  

职业资格

  

/文化程度

  

职业资格

  

三、四级

  

(高级、中级)

  

10分

  

职业资格按所持最高等级计分,以国家职业资格*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的信息(osta)和人社部门核查为准。

  

职业资格、文化程度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一、二级

  

(高级技师、技师)

  

20分

  

文化程度

  

大专

  

10分

  

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提供的《*高等教育学历认*报告》和学信网查询为准(chsi/xlrz)。

  

本科及以上

  

20分

  

参保年限

  

社会保险

  

缴费年限

  

2分/险种/年

  

1.在本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

  

第3篇:上海居住*积分查询指南

  

你想知道上海居住*积分查询指南,欢迎阅读下文,一起来了解!

  

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

  

2: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

  

网上查询

  

可访问此页面jzzjf.sh.gov/jzzjf/人力资源保障部官方的网站进行姓名、*填写查询。

  

人才服务中心查询

  

  

?????

  

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供个人信息,即可查询

  

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上海市居住*》签注时,对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受理机构告知持*人积分变动情况

  

第4篇:上海居住*积分怎么办理

  

上海居住*积分的办理都要走怎样的程序流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居住*积分怎么办理,欢迎参考阅读!

  

首先,确保你已经办理好上海市居住*,这是进行积分审核的最最前提条件;然后百度搜索“21世纪人才网”,需要进入该人才网注册获得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资料。

  

进入21世纪人才网之后,有两个位置可以找到“网上办事”,网上办事下面有一个事项为《上海市居住*积分申请》,点击进入

  

点击进入积分申请系统的登录界面后,请先点击“积分模拟打分”,根据规定,超过120分才能审核通过;因此你模拟打分的结果如果都不到120分,就暂时别申请了,肯定通不过,根据相应打分项去提高分值后再申请。

  

如果你的模拟打分超过120分,那么可以继续;还是回到我们的积分系统的登录界面,这里经过我的实际经验,无法直接注册个人账户;你需要找到单位人事,让其用单位的账号登录后,在里面为你创建个人账户(提供人事你的*号和需要设置的初始密码)。然后,你再用该个人账户信息进行登录。

  

登陆后,点击“修改我的申报信息”,即可进入信息填写界面。注明:我这里是因为单位已经审核通过了,因此没有修改那一项了。填好信息后,请告诉人事让其帮你大概审核一下(毕竟他们有办理的经验,有些地方我们或许根据自己的理解填写的时不对的)。

  

随后,还是回到积分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进

  

第5篇:上海居住*、积分一年一办,到期如何续办

  

上海居住*、积分一年一办,到期如何续办?欢迎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

  

问:进一步简化居住*签注手续,方便持*人办理签注,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持*人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符合签注条件的,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居住*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那么收到居住*签注已通过的提醒短信,持*人是否需要办理卡面有效期限更新手续?

  

答:持*人如需更新卡面有效期限,可持*到就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更新卡面有效期才能办理后面的积分。

  

问:收到居住*签注未通过或不符合自动签注条件的提醒短信,持*人应如何办理签注?

  

答:持*人可持*前往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我去年8月15日按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条件成功办理了一年有效期的居住*积分,现在一年有效期快到了,到人才中心续办积分流程是怎样的?

  

  

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进行签注。为保*居住*数据传送,持*人于有效签注3个工作日后至网上进行积分确认*作。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1、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

  

第6篇:上海居住*查询

  

上海居住*你们知道怎么查询吗,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居住*查询,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网上查询1,上海市居住*办理查询网址:/

  

2,上海居住*查询项目包括:

  

身份号码、姓名、卡类别、制卡状态、申请日期、审核状态、有效日期、审批不通过原因

  

申领网点、网点地址、网点电话

  

上海市居住*网上查询流程

  

电话查询上海各区居住*办理网点联系电话

  

黄浦区网点名称

  

外滩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南京东路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老西门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1011、1012

  

半淞园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小东门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豫园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瑞金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打浦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五里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淮海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徐汇区网点名称

  

天平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枫林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斜土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田林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龙华街道居住*受理网点电话

  

漕河泾街道居住*受理网点

  

第7篇:上海居住*要怎么办理

  

引导语:对于居住*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那么如果在上海工作,要怎样办理一份上海的居住*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房屋租赁备案);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且需单位做好用工备案手续);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负责。

  

◆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部门核定

  

*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第8篇:上海居住*该怎么办理

  

居住*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那么,上海居住*该怎么办理呢?下面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请表(点击下载);

  

2、居民*等有效*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提供相应补充*材料,详情如下:

  

(1)来沪就业?a,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a*

  

第9篇:怎么办理上海市居住*

  

新上海市《上海市居住*管理办法》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上海市居住*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流动人口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很多外来人员在上海工作都需要办理上海居住*,特别是家里有小朋友需要上学,就必须有居住*才能在本地学校就读。所以办理上海居住*是非常必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怎么办理上海市居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个居住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a)居住在自购住房,提供相应房地产权*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印件(验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必须是备案过合同才有效;

  

(c)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集体宿舍*。

  

(d)居住在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寄宿*。

  

这里我们最方便办法,就是找一个在上海有房子亲戚朋友,让他们村居会给开个*,*你住居在他们家。这样办起来就很容易了。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a)???来上海就业,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b).来上海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

  

第10篇:天津居住*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天津居住*积分落户指标有什么?对应的相关分值是多少?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居住*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欢迎阅读本文!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可随居住*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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