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

政策内容南山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是南山区提升创新能力支持计划的一部分,计划制定的目的是结合南山区“领航计划”人才发展政策的实施,加强作为第一创新要素的高端人才团队建设,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夯实我区创新根基,为南山建设

南山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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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内容

  南山区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是南山区提升创新能力支持计划的一部分,计划制定的目的是结合南山区“领航计划”人才发展政策的实施,加强作为第一创新要素的高端人才团队建设,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夯实我区创新根基,为南山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计划支持内容为创新团队创业初期补贴。补贴用于设备购置、场地租用、研发人员费用。

  计划支持额度为每团队最高1000万元。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

  1、本年度和上年度已获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资助的创新人才团队在南山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依靠的南山区内企业。单个团队最多支持一次。

  2、本年度和上年度已申请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并通过第一轮专家评审但未立项的创新人才团队在南山区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依靠的南山区内企业。单个团队最多支持一次。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为在深圳市南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创新人才团队在南山区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作为依靠单位的企业)。团队新注册企业的,其核心团队成员之一必须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或企业自然人持股排名前5的股东;团队依靠单位为企业的,其核心团队成员必须是该企业的股东或与该企业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交纳凭据为准);团队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作为依靠单位的企业可以是从区外迁入的。

  2、申请单位已申请的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年度和批次必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指定的年度和批次要求。

  3、申请“领航团队”的成员与申请深圳市“孔雀计划”的团队成员可以有少数变更差别,但变更人数不能超过团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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