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以下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A补贴标准01本科元,硕士元,博士元。B申请条件0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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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信息均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A

  补贴标准

  01

  本科元,硕士元,博士元。

  B

  申请条件

  0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02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03

  具有深圳户籍。

  04

  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05

  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C

  网上办理流程

  01

  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02

  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03

  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04

  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05

  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D

  申报网站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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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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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6日,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正式成立。研究院依托深港协同创新实验室集群、蓝海湾孵化港、持续进修学院,汇聚港科大优势资源及发展经验,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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