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意见稿已公布许久 为了能顺利积分入户深圳 入户者需要给自己加足够的积分 下面粤户中心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深圳积分入户项有哪些吧~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国内/国外博士+博士学位,积125分 ②国内博士或博士学位之一,积120分 ③国内/国外硕士+硕士学位,积115分 ④国内硕士或硕士学位之一,积105分 ⑤国内/国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100分 ⑥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积90分; ⑦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积60分; 正高级职称,积135分 副高级职称,积125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积100分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非全日制大专/本科,积80分 (1)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 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 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 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一)年龄 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 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 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三)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部分; (四)个人纳税 近三年个人纳税1万元起,每纳税1万积0.5分,以此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