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区2022年积分入学申请进展!

2022年黄埔区积分入学5月9日截止今年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3月31日—5月9日截止。别忘了万能公式:黄埔区积分入学的总分=市积分+区积分,还未申请市积分的家长们抓紧啦!时间安排(一)受理时间资格申请3月31日—5月9日网上资格申请填写基本信息

广州多区2022年积分入学申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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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埔区积分入学5月9日截止

  

今年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3月31日—5月9日截止。

  

别忘了万能公式:黄埔区积分入学的总分=市积分+区积分,还未申请市积分的家长们抓紧啦!

  

时间安排

  

(一)受理时间

  

资格申请

  

3月31日—5月9日

  

网上资格申请

  

填写基本信息

  

积分申请

  

4月1日—5月10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

  

网上进行积分申请

  

(二)积分初审

  

5月11日—5月19日

  

各职能部门、

  

各街镇积分初审

  

(三)积分复核

  

5月20日—5月23日

  

申请人网上查分

  

(有异议的可网上申请复核)

  

(四)积分复审

  

5月20日—5月24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模块查询复核情况。

  

(五)公示排名

  

5月26日—5月30日

  

公示积分排名(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广州黄埔发布”“平安黄埔”“广州黄埔教育”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

  

(六)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5月31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七)公布学位分配计划

  

6月2日

  

公布积分入学学位计划及

  

学位分配实施办法

  

(八)第一次填报志愿

  

6月6日—6月8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九)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6月14日

  

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十)第二次填报志愿

  

6月16日—6月17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十一)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6月21日

  

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2022海珠区积分入学5月10日截止

  

申请人于2022年4月25日09:00至5月10日17:00,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022年从化区积分入学5月16日开始申请

  

申请条件

  

在从化区居住,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计算方式: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2016年1月1日后,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累计计算,不受30天期限限制)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申请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适龄随迁子女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子女)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方式及时间

  

积分制入学申请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的方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受理前台提交纸质材料。符合条件且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地址:完成积分核定的申请人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10时至6月14日登录“广州市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网站地址:注册用户,填写资料,上传证明材料图片,并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申请入学材料中凡涉及计算年限起止内容的,除特别注明外,以2022年5月31日为期限结束日)。

  

结果公示

  

相关结果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7月通过从化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自然日。填报入学志愿时间及方式,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学条件及申请步骤

  

一、保障性入学(政策性照顾学生、高层次人才、居住社保满5年):

  

符合广州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且具备下列三种类别之一的来穗人员,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我区将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人在从化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提交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

  

提交申请人现在从化区的固定住址证明;

  

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符合广州市或从化区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人在从化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提交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

  

提交申请人现在从化区的固定住址证明;

  

提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从化区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

  

(三)居住、社保满5年。符合在从化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的申请人的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人在从化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提交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本、子女出生证;

  

提交申请人或配偶在从化区连续居住五年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住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系统自动获取)。

  

二、积分制入学(需要计算积分的):

  

不符合保障性入学三种类别的,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积分总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广州市从化区补充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左边加分右边积分(积分指标体系及分值详见附件1)。需提交基本资料:

  

申请人《广东省居住证》;

  

提交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

  

提交申请人现在从化区的固定住址证明;

  

★提出从化区补充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左边加分右边需提交资料:

  

居住证。申请人在从化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每满一年计2分,最高10分(系统自动获取);

  

合法稳定住所。提交在从化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或配偶)合法所有权房产证明材料、申请人(或配偶)在我区租赁住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申请人(或配偶)居住单位宿舍(单位)证明),一年计2分,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半年(含)以下计1分,最高10分];

  

缴纳社保或创业。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系统自动获取)或申请人在我区有效经营年限证明[一年计1分,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半年(含)以下计0.5分,最高10分]。

  

(上下滑动查看)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图

  

  

  

广州市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022年越秀区积分入学网报延长至5月31日

  

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流程

  

  

越秀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窗口办理网点一览表

  

  

2022荔湾区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日程表

  

  

荔湾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窗口办理网点一览表

  

  

2022年天河区积分入学办法确定

  

  

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

  

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向上滑动阅览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来穗人员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适用本办法。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学,是指按照《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中指标,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赋予分值,并根据各项分值计算结果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及填报志愿情况,由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第四条区教育局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统筹指导开展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保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本办法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指引,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积分审核(含有异议复核)、公示系统积分及排名、公布积分结果等工作;负责提交公示无异议的积分制入学名单至区教育局;协助提供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统计数据信息;负责牵头并指导各街道审核天河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情况。

  

区教育局负责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安排工作;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和公布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核来穗人员在天河区创业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对按本办法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来穗人员在天河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情况。

  

区住建园林局负责审核来穗人员在天河区合法租赁居住等情况。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审核来穗人员在天河区合法购买房产居住等情况。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教育部门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学校周边安全。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置来穗人员积分制受理窗口;负责审核来穗人员在天河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情况。

  

第五条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来穗人员在提交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前,应当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二)来穗人员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制入学当年的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以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不含补缴);3.在天河区创业。

  

(三)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取得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一)申请广州市积分。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首先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核定分值。

  

(二)申请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人获得“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分值后,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系统”,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填报相关信息。

  

(三)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积分情况。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天河区积分指标的积分情况予以审核。申请人总积分分值相同时,依次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1.在天河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月份数;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的月份数;3.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的月份数;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获得的分值。

  

(四)公示公布申请人资格和积分结果。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积分情况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时提出申诉,经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

  

(五)确定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开展学位志愿填报工作,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读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六)报到注册。随迁子女应当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按本办法到天河区民办学校报到注册并实际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将学位补贴经费划拨至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按要求将学位补贴发放至学生或直接用于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第七条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应当保证提供的证件、证书等真实有效,应当保证其随迁子女未曾就读任何公民办中小学校,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在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中发现党员或监察对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将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置。

  

第八条未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不符合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或参加积分制入学申请但未获得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自行选择到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第九条若实施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停办,原就读该民办学校的积分制入学学生转学至区内其他民办学校的,仍享受政府的学位补贴。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印发

  

2022年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广州市积分】申请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请尽快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申请积分或积分调整。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持相关材料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待确认广州市积分核定积分后,即可申请天河区积分。具体申请广州市积分流程,请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执行,申报请详阅《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左边()右边

  

第二步:【申请天河区积分】申请人在“市积分制系统”中有核定积分后可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申报(在“市积分制系统”首页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天河区”以子女信息注册账号)。“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将于5月开放,具体流程及指引由天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另行发布。

  

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

  

  

番禺区2022年积分入学5月12日开始申请

  

番禺区2022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2日-5月16日。

  

一、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需经“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且其在广州市居住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提出入学申请当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请入学的适龄子女持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应于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证明。

  

说明: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需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未取得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积分制入学申请(5月12日-5月16日)

  

“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12日9:00时-5月16日17:00时。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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