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包括投靠亲人户口迁移、住房调整户口迁移、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户口迁移、失去房屋所有权的户口迁移、单位集体户口工作变动的户口迁移等。
目录:
1、投靠亲人户口迁移
2、住房调整户口迁移
3、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户口迁移
4、失去房屋所有权的户口迁移
5、单位集体户口工作变动的户口迁移
详细的落户政策:
办理条件:
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原因,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申请迁入本人拥有房产权的房屋所在地。
2、申请迁入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所在地。
3、申请迁入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地。
4、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所在地。
办理材料:
1、属迁入本人拥有房产权的房屋所在地的,请提供: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合法的房产证明
2、属迁入直系亲属拥有产权房屋所在地的,请提供:
(1)本人与直系亲属双方的的户口薄及身份证
(2)直系亲属合法的房产证明
(3)同意申请人入住证明
3、属迁入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安排供其居住的,请提供: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单位分房证明或单位租赁合同
(4)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证明
4、属拆迁、回迁安置的,需提供:
(1)本人原户口簿、身份证
(2)拆迁协议、回迁证明
办理流程:
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1、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2、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3、同时办理新身份证需提供居民身份回执及照片。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在广州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入本人单位职工集体户或准予迁入其本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地街(镇)公共集体户。
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薄和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前往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进行查询,再按照查询结果提示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条件:
1、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
3、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
申请材料:
1、本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入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的相关证明;
3、合法住所证明;
4、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1、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2、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3、同时办理新身份证需提供居民身份回执及照片。
办理条件:
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把户口迁出。
2、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
3、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
4、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
申请材料:
1、本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原工作单位辞职或解聘的证明或工厂倒闭的证明;
3、合法住所证明;
4、现单位证明;
5、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1、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2、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3、同时办理新身份证需提供居民身份回执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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