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集体户籍个人可申请增量车牌

广州限牌追踪《试行办法》问题答疑之三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3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继续就《试行办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该负责人表示,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也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在试行期内,一人只有一次申请机会,如果主动放弃将不得再申请。市

广州规定集体户籍个人可申请增量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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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限牌追踪

  《试行办法》问题答疑之三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3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继续就《试行办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该负责人表示,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也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在试行期内,一人只有一次申请机会,如果主动放弃将不得再申请。市民身份证如果是15位数,须更换18位才可申请。

  问题一

  已获增量指标应及时办理

  问: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该人能否继续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

  答:试行办法第三十五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办理的,视为放弃指标。此外,个人取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所以,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不能再次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

  问题二

  集体户籍个人也可申请

  问:在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情况,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能不能申请参加摇号?

  答:试行办法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住所地在本市;(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三)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可以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竞价三种方式的一种申请增量指标。

  问题三

  摇号时申请人无需到现场

  问:8月份增量指标摇号什么时候举行?是否需要申请人到现场?

  答:试行办法规定,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鉴于此,8月份增量指标摇号将于8月27日举行,摇号过程申请人无需到场,公证机构将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jtzl.gzjt.gov.cn查询摇号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问题四

  救护车也需申请增量指标

  问:单位购置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是否要申请增量指标?这些车辆在更新时对车辆的排气量是否有要求?

  答:这些车辆在试行办法中没有特别规定,所以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新购置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因先申请获得增量指标证明文件后办理车辆登记。现有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更新时,其排气量不得超过原车排气量。

  问题五

  18位号身份证才能上网申请

  问:身份证和驾驶证号码为15位的,是否需要更换为18位的身份证和驾驶证才能进行网上申请?

  答:申请者首先需要更换成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然后再到车管部门更换18位的驾驶证,这样就可通过网上申请增量指标了。

  问题六

  七一前卖车没再买须再申请

  问:有市民在7月1日前已将名下唯一的车卖给了二手车销售商,该市民可否不用申请增量指标,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就可以办理新车登记?

  答: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如果该市民于7月1日零时前没有购车,则需要申请增量指标后才能办理车辆登记。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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